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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自考-吉林

考生转入吉林的要求

添加时间:2016-09-14 点击量:5983

考生转入

一、2016年以前通过机要方式转入我省的并且在《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查到转入信息的考生,须在3月1日至11日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填写落籍手续。

二、在3月初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考生须在3月21日至25日到我省考籍所在地招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招考办出具的《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

三、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我省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规定;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四、转入考生应当按我省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我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手续。

  吉林考生注意事项

报考时间

4月:3月1日—3月11日
10月:8月25日至9月15日

考试时间

4月中下旬
10月中下旬

成绩查询

吉林教育考试院

申请毕业时间

上半年:6月
下半年:12月

考办联系电话

0431-4658740
友情链接 / Friendship 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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