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高教考试中心网,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全国自考-重庆

重庆转考政策

添加时间:2016-09-14 点击量:6139

 

转入要求

1、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第一条第2款至第6款的规定;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2、转考考生应当按转入地省级考办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的规定由转入地省级考办按照有关文件制订。

3、转考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转入地申办毕业手续。

4、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转入地准考证,到转入地省级考办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转入地省级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附2)上签字。

5、省级考办不得拒绝接收符合本规定要求的考籍档案。

     从2016年1月1日开始电子档案与非电子档案同时存在,处理方式按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办理,之前转考办法自新规定实施起同时废止。

上半年:考籍转入办理时间为3月11日至25日;

下半年:转入办理时间为9月12日至23日

 

  重庆考生注意事项

报考时间

4月:2月25日-3月15日
10月:8月25日-9月15日

考试时间

4月中下旬
10月中下旬

成绩查询

重庆教育考试院

申请毕业时间

上半年:6月
下半年:12月

考办联系电话

023-63809590 023-63801693
友情链接 / Friendship link

Copyright©2018www.china-zxedu.com All rights reservedCopyright众学教育高教考试中心网 版权所有

咨询电话:0351-6182818  咨询QQ:2820848426/1010904129 晋ICP备13004736号晋公网安备14010902000106号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