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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自学考试考籍转籍办法

添加时间:2016-09-12 点击量:3270

上海交通大学自学考试考籍转籍办法

  1、 外省、市、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参加我市相关专业的自学考试,可在本市自学考试报名期间,直接到所在的主考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报考手续,取得上海市相关专业的准考证(牡丹灵通卡)。待一门课程合格取得考籍后,由考生自行前往当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考籍转移手续(需注明欲转入的主考学校和专业)。
    2
、 凡考籍转入我市的考生,其专业考试科目必须按上海市该专
业课程设置执行。原取得专业课程合格成绩,与我市专业课程设置的名称、课程代码、学分相一致的,方可替代。不同或缺项的不得替代。免考课程参照上海市该专业标准。
    3
、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在接到各省、市、自治区高
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部门转来的考生考籍档案后,将及时登记并转入相关主考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进行审核确认。
    4
、 每月15日前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在网上公布来自各省、市、自治区考生的转籍信息。考生可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籍转入情况。网址:http://www.shmeea.com.cn。考生在网上查有本人信息后,应及时与主考学校联系了解本人转考课程的审核确认情况,并对确认课程进行登记,由主考学校来我处办理转考籍手续。
    5
、 考生考籍档案必须由省级自考办用机要递送。
    6
、 需在我市申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手续的考生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须在毕业前一年办妥转籍事宜。
    
2)考生在考籍转入前,应核对专业课程设置,考生转入的课程门数原则上不能超过该专业课程设置的50%
    (3)有关专业课程的转入必须符合主考学校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
    
为避免考生在上海市与外省、市之间交叉考试,上海市考籍的考生除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外,在籍期间不得中途到外省市借考。也不办理考生到外地借考课程考籍转入手续。

  上海考生注意事项

报考时间

4月:2月2日—3月6日
10月:8月2日—9月4日

考试时间

4月中下旬
10月中下旬

成绩查询

上海招考热线

申请毕业时间

上半年:6月
下半年:12月

考办联系电话

021-64512710 021-64511200
友情链接 / Friendship 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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