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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答疑

国家对于在校学生攻读第二学历(学位)的政策

添加时间:2016-07-28 点击量:5244
高校毕业生就业难近年来已成为中国一个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去年末以来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无疑又给国内的大学生就业市场雪上加霜。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的数据显示,今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数量预计为729万,而2007年和2008年毕业的495万和560万大学生分别还有100万人和150万人没有就业。
    
一、 第二学历(学位)的含义
 
    本科“第二学历学位”,是面向大学生,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得“第二本科毕业证 + 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的简称,是指参加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后,颁发第二学历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教育部颁发的学位证书。第二学历本科毕业证、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国家认可,全国通用,世界多数国家认同。
 
二、 攻读第二学历、学位的重要性
 
    就业问题不仅关系到大学生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国家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目标的实现。因此,提升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力,是每个高等院校的当务之急。我校开办第二学历自考助学班,引导在校学生攻读第二学历和学位,不仅为学生搭建拓展知识面的平台,而且更有效地扩大了学生的就业渠道,使每个拥有第二学历的学生,增加了一倍的就业机会。同时,能够提高他们就业后的工资待遇和就业后竞岗能力,扩大了就业后的发展空间,更有力促进学生在工作岗位上的进一步发展。
 
三、国家关于第二学历、学位的工资政策
 
    1、1987年6月6日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联合颁发了(87)教计字105号文件《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中指出:“从初步实践和社会反映来看,采取第二学士学位的方式,有计划地培养某些应用学科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与培养研究生方式相辅相成,更能适合四化建设的实际需要。”为普通高校在校生获取第二学位提供了政策依据。试行办法的第一条、第八条更明确了第二学位的意义和待遇:“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与培养研究生一样,同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途径。”、“凡学习期满,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工作后起点工资与研究生班毕业生工资待遇相同;未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仍按本科毕业生对待。”
 
    2、原国家人事部、财政部2006年先后下发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就第二学历、学位毕业生的待遇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新参加工作的各类学校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标准分别为:初中毕业生570元,高中、中专毕业生59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65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68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710元。
 
    3、国家人事部、财政部对双学历、学位人员工资实行倾斜。所聘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工资标准,高于本科毕业生。工资标准为:初中毕业生执行一级薪级工资标准,高中、中专毕业生执行二级薪级工资标准,大学专科毕业生执行五级薪级工资标准,大学本科毕业生执行七级薪级工资标准,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执行九级薪级工资标准。”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事厅、财政厅分别制订了实施办法,确保这一规定的贯彻落实。同时规定,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级别和级别工资:大学本科毕业生定为二十五级二档;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比照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办理,享受二十五级三档工资标准。
 
    4、财政部、教育部刚颁发的财教(2009)15号文件《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在条文上将第二学位与一般本科学历进行了区分,确定了第二学历独立存在的合法性和所享受的政治待遇。
四、各级地方政府和军队对第二学历的优惠待遇
 
    各级政府和部队对攻取第二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也给予了不同程度的关怀。
 
    1、根据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改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规定:大学本科毕业的,首次授予军衔可以按照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授予少尉军衔;本科双学历毕业生,可按研究生班毕业,未获得硕土学位的人员授予中尉军衔;可以缩短近四年的军衔升职历程。
 
    2、广西自治区人事厅将取得第二学历的毕业生,在申报职称时,可以免试职称外语考试。 
 
    3、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自2007年起对双学历、学位毕业生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倾斜,粤人考中心函[2007]189号文件规定:“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或取得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而“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比本科生报考年限都提前了二年。
 
   4、重庆市渝府发[2006]133号文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博士、硕士和双学士学位的人员,到重庆工作可随时落户。上海市落户蓝表评分政策,双学位可得24分,本科20分,给予了4分的优惠。
 
    5、相关机构对我国企业中双学士学位毕业生的待遇情况进行调查表明,获得双学历的毕业生工资待遇普遍高于本科生。由此可见,双学历、学位是提升毕业生理论知识和职业技能,提升就业力的重要途径。
 
五、社会反响
 
    当前,社会对复合型、跨学科高级人才的需要不断增加,也使双学历、双学士学位人才逐渐走俏人才市场。智联招聘网高级职业顾问郝建在记者采访时介绍,企业对全面人才的需求远大于对高精尖人才的需求,因此选修第二学历(学位)、拥有更宽的知识和技能,可以为自己的职业发展加上“双保险”。前程无忧公司市场经理王剑认为,从就业角度来看,人才在选择第二个学士学位的时候往往会瞄准目前市场需求量大的专业,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弥补其第一个专业与当前市场需求的“错位”,扩大就业面。
 
    一些攻读第二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更是深有感触,一致表示:学生在校期间有良好的学习环境,取得第二学历、学位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毕业以后受就业和生活的影响,想再静下心学点东西,那个难度可就高了许多。选一个自己喜欢的,也用得着的专业作为第二学历,然后考取第二学位,无论是就业还是工作后,当受之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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